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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,落户限制全面取消;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I型大城市,落户条件全面放宽……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》,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,“户口”“落户”再度成为热门话题。
深化户籍制度改革,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,去年发布的“十四五”规划曾明确提出“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,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”,如今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》对此进一步明确,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。
户籍制度,一头连着人口流动,一头连着城市发展。对于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,采取差异化的开放落户进度安排,既符合实际情况,又释放出一个信号:推进“户随人走”的改革势在必行。无论是本地农业人口转向城市,还是人口从外地向本地迁移,将来,人口的流动会越来越顺畅、越来越有保障。以户籍制度改革撬动人才和城市的“双向奔赴”,既可以让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人口流动提供更多选择,又可以让人口流动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强支撑。
“要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”“无论在哪里,都能享受均等的公众服务,这样才更有利于创新创业、安居乐业”……这两条点赞较高的网友留言,道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: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、市民化。户籍变化的背后,不仅包含人口有序流动,还呼唤体制机制保障。当“一人闯天下”变成“拖家带口一起走”,工作、住房、子女就学等多样化需求就随之而来,满足这些需求不仅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,也是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。
近十年来,1.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,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,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。党的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,限制少了、门槛降了,配套全了、保障多了,“新市民”们完成了户籍之变,更感受到生活之便。
与此同时也得理解,彻底打破户籍坚冰并非易事,不可能一蹴而就,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及其后续配套工作,依然任重道远。我们期待着这项改革进一步深化,让“流动中国”不断激发出新的发展活力。
(文丨董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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